南丫海難失職 海事處前助理處長上訴許可獲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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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17/12/13 12:32

最後更新: 2017/12/13 12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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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。(林宇翔攝)

2012年國慶日發生南丫海難,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(59歲)涉指示下屬毋須對07年1月2日之前首次領牌的船隻執行有關船隻需存放兒童救生衣的法例條文,早前被裁定一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,判囚16個月,蘇其後不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,法官今批准上訴許可。上訴一方指原審法官考慮蘇當時是否蓄意作出相關指示時,沒有考慮到其當時的精神狀況。

上訴一方今指原審法官出錯,包括他考慮上訴人是否蓄意發出相關指示及後果嚴重性時,沒有考慮上訴人當時的精神狀況。

上訴一方又指,原審法官沒有考慮到上訴人當時的合理辯解,並指當時船上有舊例下所需的全部救生設備,故其行為並非不合理等。上訴庭法官於律政司不反對下,批准上訴許可,期間上訴人獲准繼續保釋,其律師代表為他申請更改保釋條件,即保釋期間可以離港,亦獲法官批准。